据财政部网站11月1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36条。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等内容。第二部分为数据管理,包括总体责任、责任人员、数据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管理、数据加密管理、数据备份、业务约定书、技术保护手段、日常安全监测、监管合作、出境底稿内部管理等内容。第三部分为网络管理,主要包括网络管理制度、资源投入、系统账户管理等内容。第四部分为监督检查,包括信息共享、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对象、配合检查义务、网络安全审查机制、行政管理措施、行政处罚、移送处理等内容。第五部分为附则,包括涉密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其他业务、解释部门、实施日期等内容。
《办法》立足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设计: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数据定义和各方主体;二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管理;三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保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