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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细则 为规范本会会员入会流程,明确会员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国投资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会的条件 凡承认中国投资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递交书面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申请入会。 (一)经地方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投资主体等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 (二)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投资主体等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 (三)在投资领域有影响力的中介机构、咨询研究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 (四)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机构等。 (五)与投资领域工作相关的商、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 (六)在投资领域工作和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或专业学者。 二、入会程序 (一)凡符合入会资格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须提交书面申请,逐项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签字(单位会员需法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可向本会会员部索取或在官网www.iacxjj.org.cn|www.iac.org.cn下载相关材料; (二)单位会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政府批准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个人会员需提供有两名理事签署的推荐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单位会员须委托专有人员负责办理; (四)经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对符合入会条件的,发给《同意入会通知》; (四)申请单位按中国投资协会通知要求缴纳会费,会员部核实申请者情况,会长办公会审议,对符合入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将吸纳为本会会员并在官网公示; (五)单位会员的发会员证书和精制会员牌匾;个人的只发给会员证书。 三、会员权利 (一)单位会员 1.参加协会或新基建专委会的有关活动,享受《中国投资协会章程》规定的所有权利和服务; 2.优先获取中国投资协会和新基建专委会有关学术资料和优秀项目及其他重要信息; 3.可优先享受项目论证、技术咨询以及国家项目资金扶持的服务; 4.有权参加由协会或新基建专委会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峰会、论坛及国内外学术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会员单位:1万元/年 协会对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1)参加中国投资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2)享有《中国投资协会章程》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员交流活动; 4)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论坛会展、项目对接、品牌展示等活动; 5)优先在协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 6)免费提供《中国投资协会通讯》会刊等资料; 7)免费制作会员单位证牌。 (2)理事单位:5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1)参加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会; 2)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3)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 4)享有与协会合作举办活动的优先权; 5)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收费培训、论坛、会展项目; 6)优先在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体进行形象展示。 (3)常务理事单位:10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常务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1)参加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会; 2)免费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1次; 3)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专家咨询服务; 4)整合会员优质资源,搭建合作平台。 (4)副会长单位:30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副会长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1)免费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2次; 2)协助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 3)优先获得在协会相关活动中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 4)享有与协会共同出席国内外重要活动的权利; 5)每年度在《中国投资协会通讯》会刊安排专版宣传一次。 (二)个人会员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他活动; 3.可取得本会的有关资料、信息; 4.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5.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其他权利 1.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以协会会员的名义,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3.可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种社会活动,树立企业形象、造就优秀品牌。 4.赠送协会主办的刊物,免费在刊物上发布文章及企业新闻信息; 5.免费在协会主办的网站上进行形象宣传; 6.优先参加投资行业先进评选活动,颁发荣誉牌匾及证书; 7.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建议,推荐投资项目,介绍合作伙伴,拓展投资渠道,企业上市和海外投资等顾问服务;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与协会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三)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向协会如实反映行业和本企业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按时交纳服务费。 五、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单位:10000元/年 理事会员单位:50000元/年 常务理事会员单位:10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300000元/年 六、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国投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账号:636006996 七、退会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须向本会递交退会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书、牌匾。本会召开理事会时给予通报。 (二)会员如违反《中国投资协会章程》,严重影响协会声誉,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批准,取消或停止其会员资格。 (三)企业倒闭或被注销登记,本会则自动取消其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380058 邮箱:iacxjj@163.com 网址:www.iacxjj.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A座 邮政编码:100038 九、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申请入会中国投资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并由中国投资协会负责解释。 |